选择并启用自适应巡航控制系统*1
自适应巡航控制系统 (ACC2) 必须首先选择,然后再启用,才能控制速度和距离。

要启动该功能,需要满足以下要求:
- 驾驶员座椅安全带必须系好,且驾驶员车门必须关闭。
- 本车前方合理距离内必须有车辆(“目标车辆”),或当前速度必须至少达到15公里/小时(9英里/小时)。
按下方向盘按钮◀ (1) 或▶ (3) 滚动至自适应巡航控制符号
(4)。

符号为灰色 – 自适应巡航控制系统处于待机模式。
当选择限速器时 – 按下方向盘按钮
(2) 可启用。

符号为白色 – 限速器启动并且当前速度存储为最大速度。
重新启用自适应巡航控制系统,恢复上次存储的速度
当选择自适应巡航控制系统时 – 按下方向盘按钮
可启用。

驾驶员显示屏中的定速巡航控制标记和符号由灰色变为白色 - 车辆此时将再次采用最近存储的车速。
警告
使用
方向盘按钮恢复车速后,车速将显著增大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