选择并启用定速巡航控制系统
定速巡航控制功能 (CC1) 必须首先选择并启用才能调节车速。

要从待机模式启动定速巡航控制,车辆的当前车速必须在30公里/小时(20英里/小时)或以上。
按下◀ (1) 或▶ (3) 滚动至定速巡航控制
的符号 (4)。

符号为灰色 – 定速巡航控制处于待机模式。
当选择定速巡航控制时 – 按下方向盘按钮
(2) 可启用。

符号为白色 – 定速巡航控制启动并且当前速度存储为最大速度。最低可存储速度为30公里/小时(20英里/小时)。
重新启用定速巡航控制系统,恢复上次存储的速度
当选择定速巡航控制时 – 按下方向盘按钮
可启用。

驾驶员显示屏中的定速巡航控制标记和符号由灰色变为白色 - 车辆此时将再次采用最近存储的车速。
警告
使用
方向盘按钮恢复车速后,车速将显著增大。
